輔導與管教新時代:學校應有的思維與策略
王仁宏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小校長
隨著108年《教師法》修正,以及113年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》的最新修訂,學校在處理學生輔導與管教問題時,除了管教方面的責任增加,校長更承擔行政管理與法律重大風險。其挑戰涵蓋法律責任、家長溝通、學生需求、教師專業發展、資源不足等,學校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,本文將從學校在學生輔導管教面臨困境進行探討,並提出推動輔導管教注意原則及校長可採取的策略,論述如下:
一、學校在學生輔導管教面臨的困境
(一) 法律責任增加,學校管理逐漸趨向法庭化
在113年修正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》進一步明確輔導與管教標準,學校需確保處理程序正當,否則可能面臨申訴與法律糾紛。此外,108年《教師法》修法後,對體罰、霸凌、性平處理標準更嚴格,學校在面對校事會議、霸凌會議、性平會議、案件調查及審議等繁瑣程序,導致行政工作加重,在處理學生輔導與管教案件猶如「小型法庭」,一位資深的校長更提及現今學校「辦案」更勝於「辦學」,一語道破現今學校的困境。
(二) 家長參與提高,對學校輔導管教存有疑慮
學生存在個別差異,而家長對學校管教方式亦有不同期待,無論是嚴格型、民主型還是放任型,都讓教師在班級經營時難以拿捏分寸,校長在學校領導層面更難以取得平衡。部分家長過度使用申訴權利,對教師處理方式提出異議,導致學校倍受壓力,甚或訴諸媒體、社群平臺公開質疑學校處理不當,造成負面輿論影響。
(三) 教師專業不足,面對學生新問題感到無助
隨著數位時代的來臨,教師在傳統班級經營模式下,面臨諸多新型態學生行為問題的挑戰,包括數位成癮、網路詐騙、社群霸凌、網路色情等。部分教師因缺乏應對經驗,產生管教焦慮,選擇消極應對,導致班級紀律鬆散,而教師又難以及時獲得專業輔導或心理支持,進而影響班級經營的信心。
(四) 校內資源不足,難以有效應對輔導與管教
面對新時代教育需求,除了需處理大量學生個案,還需照顧愈來愈多特殊需求學生,如ADHD、自閉症、情緒障礙等,這些個案所需的專業知能與人力支持各不相同,導致教職同仁疲於奔命,嚴重影響學生輔導與管教的整體成效。
二、學校推動學生輔導與管教應注意的原則
教育部於113年修訂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》,為教師輔導與管教工作提供明確法源依據,其重要原則如下:
(一) 符合教育法規規範
教師實施輔導與管教時,應審酌學生個別情況,依據教育法規確保措施之合理性與有效性【13】。管教過程中須避免違法處罰,包括體罰、霸凌、不當管教等可能涉及刑責之行為【4】。
(二) 尊重學生受教權益
教師應尊重學生的學習權、受教育權、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【14】。輔導與管教方式應考量個別差異,符合學生人格尊嚴,啟發自我察覺、自我省思及自制能力,培養學生挫折容忍力及堅毅性格。
(三) 管教符合比例原則
教師採行之輔導與管教措施,應與學生違規行為之情節輕重相當符合「比例原則」,才能達成管教目的,讓學生循規蹈矩【12】;因此,考量學生的身心發展,給予適當的輔導管教,增進良好行為,落實個別化適性輔導。
(四) 落實正向管教措施
推動教師正向管教,促進友善校園的發展。具體包括:明確規範學生行為,瞭解不適當的行為,可能造成的後果,並停止該行為的好處【23】;引導學生學習替代行為,並適時給予正向回饋,以增加自我控制與自我管理能力【23】。
三、學校採取的策略與具體做法
(一) 強化校長法學專業素養,提升事件處理能力
由於學校的輔導管教案件涉及多項法律,若校長對相關法規不熟悉,可能導致錯誤行政決策或違反法律的規定。因此,校長應定期參與教育法律培訓、法學增能課程,建立學校法律顧問諮詢機制,必要時尋求專業建議,以確保決策精確。
(二) 建立案件標準作業流程(SOP),確保行政依法辦理
「程序不備,實質不論」,在學校輔導與管教案件中,校長經常需參與調查與審議,但程序不當恐導致決策爭議,甚至案件遭到駁回,學校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因此,務必掌握案件標的,確保程序正義,並訂定「利益迴避」原則至關重要。
(三) 發展輔導管教支持系統,激勵教師教學士氣
增進教師專業發展,辦理增能研習,包括輔導諮商技巧、親師溝通技術、班級經營策略、數位時代學生行為管理等。另外,建立輔導與管教支持機制,讓教師能夠在遇到管教困難時,有資深教師或專家給予支持協助並引進資源,激勵教師教學士氣。
(四) 結合教育社福支持系統,增進輔導管教成效
面對與日俱增的個案生,建立跨域合作機制,引進社政單位、兒少保護機構,提供輔導教師、社工師及心理師,導入資源解決學生問題,提升學生輔導與管教成效。
四、結論與建議
學校在執行學生輔導與管教時,應堅持「依法管教、正向輔導、尊重學生學習權益」的原則,增進教師班級經營技巧,建立輔導管教支持系統,促進親師合作,引進跨域資源,激勵教師士氣;此外,校長更應增進個人法學素養,透過標準化作業流程、合法調查程序、正向預防機制來確保案件的公正性與學校運作的穩定性,定能有效做好學生輔導與管教,促進友善校園發展。
參考文獻
教育部 (2024).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》(113年修正)
教育部 (2019).《教師法》(108年修正)
教育部:https://www.edu.tw/提供最新的校園安全政策、霸凌防治手冊、性別平等教育指南等文件。
全國法規資料庫:https://law.moj.gov.tw/查詢教育法規,包括《教育基本法》《學生輔導法》《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