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主題:教育特寫
作者:楊芳梅
服務單位:國立草屯商工

輔導管教實務:教育現場的那條紅線
楊芳梅  國立草屯商工學務主任

一、    前言
現代的教師比起過往的教師,被賦予不一樣的角色期待,所謂「師者,傳道、授業、解惑也。」簡單扼要地言明了教師的責任與任務;「經師、人師」之分,進一步地闡述了教師的角色與功能之內涵;而「言教、身教」之別,則明示了教師如何達成這個目標任務、發揮功能的方式。
在以往的教師角色中,教師扮演嚴師,而今的教師角色除了課程與教學、輔導與管教以外,還要能放下嚴師的身段,尊重學生的權利,接受學生的挑戰,回應家長的期待。
二、    現代教師輔導管教辦法的挑戰
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注意事項》自民國92年制定後,經過多次變革,也代表著教師對學生的輔導管教模式的演變;從訓育輔導走向管教輔導,開始重視學生權益及權利,注意到學生的身心靈發展是不可分裂的。
筆者認為,師資培育體系應該最先做出回應,尤其在輔導管教辦法變革的歷程中,屢屢看見教師觸法而不自知,均來自對法規的不熟悉,以及對輔導管教的知能不足。常有人戲稱,我們都是當了父母才開始學會當父母,然而擔任教師這個職務前,我們透過了師培體系多年培育、實習、教師資格考試、教師甄選等等嚴格篩選出來的教師,何以在教育現場仍然經常踩踏教師輔導管教的紅線?不外乎是理論與實務無法搭配運用,或是理論與實務不相符。
幾次社會重大管教案件,再再揭示教師對學生的輔導管教須保有彈性,要能互相尊重、彼此理解。教師的角色不再是高高在上,不容質疑,而是要能彎下腰,從學生的角度和視野去理解學生目前遇到的困境和壓力,幫助學生尋求協助,甚至透過個案會議提供學生更多彈性的空間,能在學校安身立命,不受相關法規所受限制。
教育現場經常遇到教師以「我是為你好」對學生有過於嚴苛的要求,其輔導管教作為不符合比例原則,或輔導管教措施與所要達成的目的不相符,更甚者,某些教師的輔導管教行為完全偏離教育初衷,甚至與教育目的背道而馳,以致誤踩輔導管教法規紅線。
三、    回應教師輔導管教的挑戰
在教師輔導管教的演講場合中,筆者總是不厭其煩地強調:教育工作者必須以全人發展的視角關懷學生,將學生的身心福祉置於首位,並以尊重其基本權利為前提,真正視學生為具有獨立人格的主體來對待。
首先,不會對你同事做的事情,請不要對你的學生做。相信正常的教師都不會對同事大呼小叫、動手動腳,同樣地對你的學生,有話請好好說,對事不對人,尊重學生的身體自主權,沒有必要性,應與學生有合理的身體界線,從身教到言教,心裡想的、嘴巴說的,到實際做的都應該展現一致的教育理念,作為學生的模範。
再者,最好的療癒就是建立良好的關係。要讓學生能對教師產生信任感,從而願意學習,有事情願意分享,就是從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開始做起,有良好的關係,自然就有好的信任,其輔導管教效果,事半功倍。
最後,有彈性的教育態度及理念。理解每個學生都是獨立的個體,允許有人學習比較慢、有人學習比較快,允許學生做自己,營造有彈性的學習環境,讓學生有安全感,他就能發揮自己的天性,長出屬於自己的力量。
四、    結語
在校園裡,「尊師重道」的倫理價值應當建立在師生互為主體的平等基礎上。教師並不是因為「教師」的身分本身,即應取得高於學生的人格地位,甚者,教師要獲取學生的信賴與尊重,更需透過專業素養與實際的待人處事而獲得學生信賴與的敬重。然而,這並非意味著,教師並無權威或權力來管理學生,而是提醒教師其權威或權力,在民主法治的社會,自然是受制於憲政法治的原理與原則的約束,而不僅是建立在已漸受挑戰的傳統倫理觀念(林佳範,2005)。
當教師遇到輔導管教的挑戰時,請靜下心來想想,如何讓自己的教育理念能正確地傳達並幫助學生,才是我們擔任教師的初衷,更多時候,教師不經意的一言一行,對學生都具有深遠的影響,不可不慎之。

參考文獻
林佳範(2005)。學生權利與校園規範學。學生輔導季刊,98,30-41。
 

點閱次數:992

相關推薦

到網頁最上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