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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:趨勢
作者:吳金花
服務單位: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

支持的力量:從 IEP 到相關服務,談融合教育的系統性支援

吳金花    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教師


一、前言
       在特殊教育的現場,我們常會問:「學生需要的是什麼?」但更深層的問題是:「學校的系統,準備好支持他了嗎?」一份好的個別化教育計畫(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, IEP),或許能改變一個孩子的學習,但是一個好的支援系統,卻能有更多的可能。從個別化教育計畫走向整體的學校支援,讓支持從「個案」成為「系統」。系統性支援的關鍵,不是制度的存在,而是共同願景的實踐。如果說融合教育是一場接力賽,每一棒的支持都必須要精準傳遞接棒;而「系統性支援」正是確保孩子能永不掉棒的關鍵。唯有教師、行政、家長與專業團隊等共同攜手同行,教育的支持網絡才能真正穩固而有力量。
二、支持的力量在融合教育中的角色
        以學生需求為出發點,認同每個學生的特殊性與多樣性,提供系統化的支持與支援,以確保差異被看見、被尊重,讓潛能展現與發揮,創造學生更多的可能性。以下從三個層面探討支援的實踐方式:
(一)個別層面:以 IEP 為核心的個別化系統支持
        依據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》第10條規定,個別化教育計畫係以團隊合作之方式,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。在個別層面上,強調以 IEP為核心,團隊成員需要先瞭解學生的特殊需求與其所需之特殊教育服務內容。透過學生能力現況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之分析與彙整;評估與討論學生所需之特殊教育、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;訂定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,以及相應的評量方式與預定日期;並規劃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。此外,針對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,須擬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提供行政支援。
       完整的個別化教育計畫,關鍵的角色包含導師、特教教師、治療師與家長等,需共同合作、規劃、執行與追蹤,確保計畫的能隨學生成長與進步而動態調整。其支持措施包含課程調整、通用設計、合理調整、輔具使用、教學策略改變、個別輔導及心理諮商等。透過以預防優先的服務、專業任務分工,並在實施中採用動態調整與滾動式修正,讓學生在系統性支持下,盡可能發揮潛能。IEP 的價值不僅止於文件完成,更在於其引發的「專業對話與共同行動」,使支持真正落地。
(二)班級層面:普特合作與營造支持性的友善環境
        班級是融合教育最直接的現場,教師的教學態度與策略,是支持能否發揮成效的關鍵。根據《特殊教育法》第13條第1項規定:「各級學校應積極落實融合教育,並加強普通教育教師與特殊教育教師之交流與合作。」當班級成為一個支持性社群,學生之間的互助、教師之間的合作,將使學習成為共享的經驗。
1.    普通教師與特教教師的合作:普師與特師的合作可以是共同擬定與執行個別化教育服務計畫、進行課程調整、一起共備課程、合作進行情緒行為問題之處理或共同擬定與執行行為功能方案。
2.    營造班級的接納氛圍:班級經營是一種藝術,營造班級友善且接納的氛圍,鼓勵與使用正向接納的態度經營班級,以創造安全的學習環境。 善用學生生活輔導技巧,避免同儕間的激辯、言語刺激、對立及衝突,正確引導學生正向的互動,以營造正向的班級氛圍。制定班級規範亦相當重要,以簡單明瞭且措施明確為原則,加上清楚說明正向期待之行為。此外,良好的親師溝通,暢通聯繫管道,親師共同以正向態度來提升學生學習與適應。
(三)學校層面:建立支持性的制度與文化
        教育部(2022)指出,學校若能以「支持文化」為核心,透過跨專業協作與行政支援,將能使融合教育由「個案導向」轉為「結構導向」,形成永續的教育文化。融合教育需要全校共同合作,提升學校團隊的融合教育觀念,才能有效落融合教育。特殊教育法第45條明定「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,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輔導等事宜,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」,以健全行政運作,並整合校園特教團隊及家長資源,提供學生學習及生活適應輔導。該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負責協調資源、提供教師支持,並關照所有學生需求,因此,要建立支持性的制度與文化,首要關鍵在於校長能否帶領學校,從確立正確的融合教育觀念開始,進而建構校內普特合作的機制與行政支持措施,最終實現跨處室的全面合作與專業分工。其內涵說明如下:   
1.    行政支持:學校層面的支援是系統化的關鍵。若沒有整體的結構與文化,個別與班級的努力將難以長久。學校行政人員須具備正確觀念,方能精確理解特殊需求學生的需求,提供適切的相關服務,並進行深度的行政介入。其內涵包括行政團隊的運作與支持、物理環境的調整、輔具的提供、專業服務的安排,以及人力、社會福利、社區、學術與醫療等資源的統籌規劃與運用。
2.    跨處室的全面性合作:需建立跨處室的專業分工協調與機制,方能為特殊需求學生及其教師提供全面性的支援與協助。
3.    建立校內普特合作機制與行政措施:訂定相關行政規範以促成普特合作機制,可透過盤點校內的機制、協助普師與特師教學專業之成長、結合教師專業成長機制,如社群、課程共備及教研會等,以促成普特合作。
4.    專業成長與教師支持:提供教師培訓與教學諮詢,提供行政支持教師進修與專業成長,減少現場教師的孤立感。
5.    學校文化:推動尊重多元與共享責任的校園氛圍,讓「支持」成為學校日常的價值。
三、從 IEP 中的相關服務到專業分工與合作
        所謂「相關服務」,是指為協助學生能在普通教育環境中有效學習與生活,所需的專業支持措施,例如語言治療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心理輔導、社工服務、交通與輔具支援等(教育部,2023)。要知道教育不只是「學科教學」,更是「功能性的支持」,提供相關服務不僅提供學生支持,也能支援教師與學校。當學校建立起跨專業的合作團隊(如特教教師、治療師、心理師、社工等),教師能因此獲得具體的教學建議與策略支持。而IEP 是一個「團隊合作的歷程」,從資料蒐集、需求評估、目標設定到成效檢核,透過專業分工、專業對話及共識會議,共同討論學生的支持方案,透過跨專業間的溝通與分工,讓導師、特教教師、普通教師、治療師、心理師與家長間能有效的合作。IEP 的制定與執行若能成為「協作歷程」而非「分工任務」,孩子的學習支持將更具整合性與連貫性。
四、結語
        全校性的團隊合作與分工,是促使融合教育成功的關鍵。以持續性的專業增能為基礎,透過建立校內普特合作機制與行政流程,特殊教育行政支援與相關服務在學校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,校長與主任若具備更充足的特殊教育專業知能,便能更精準掌握學生需求,並且找到有效的特教服務模式。
        因此,必須從培養學校人員正確的觀念與態度開始,促進跨處室的專業分工及團隊間的全面溝通與協調,形塑具系統性的支持系統。依據特殊教育實施規範,從落實個別化教育計畫到課程的規劃與實施,再到校內外資源整合及跨專業合作,皆應共同推動,實踐融合教育與普特協作的精神,並提供必要的行政協助與支援。透過校內特殊教育行政程序之實務運作,從個別、群體到全校性,使行政協助自然地融入校內體系之中。因此,當我們談到「融合教育」時,焦點不應只關注某一位具有特殊需求的學生,而應看到整個教育系統的支持網絡。真正的融合,不是要求孩子「適應我們的系統」,而是讓系統「主動擁抱每一個孩子」。

參考文獻
教育部特教司(2022)。融合教育推動策略與支持系統手冊。教育部。
教育部(2023)。特殊教育法。臺北市:教育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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